- 本人完全明白並同意水務監督可把從本人收集所得與本申請有關的資料,用於處理本申請和本申請中任何與水喉匠牌照(如有)有關的事宜,或用於與這些方面有直接關連的事宜。如本人沒有提供足夠資料,水務監督可能無法處理本人的申請。本人同意收集的資料可轉交其他政府決策局及部門和任何其他相關人士作上述用途。本人明白可向水務署部門秘書(地址:香港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8樓)要求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
- 本人亦同意以上從本人收集所得的資料(包括本人的中英文姓名、水喉匠牌照號碼、牌照級別、電話號碼、牌照到期日、本人過去/現時負責的項目),以及任何關乎監管持牌水喉匠而與本人有關的資料,都可能會向公眾公開(例如於互聯網發布相同資料)。
- 此申請表內所填報的資料,均屬正確、完備和真實。本人明白,此申請表內所填報的任何資料如有失實,此申請將告無效。本人同時明白,任何人士如明知故犯作失實聲明或填報虛假或自己亦不相信為正確的資料,即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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